Uniform Bureau軍裝部   

 
警察機動部隊PTU
衝鋒隊 EU
水警 Marine
交通部
爆炸品處理組
警犬隊PDU
重點搜查組FSU
快速應變部隊 QRF


 

警 察 機 動 部 隊
Police   Tactical   Unit

P.T.U. 成立的原因是因為1956年的一場持續兩天的暴動──雙十節暴動。事件由一場政治對抗演變而成,導致59人死亡。警方經是次暴動,感到要有一支專門負責暴動或騷亂,所以就成立了機動部隊。所有警務人員均需進入警察機動部隊接受為期十二週防暴訓練

十二週防暴訓練內容

訓練名稱: 主要內容: 所佔時間:
防暴操 穿著韓國裝 戴頭盔防毒面具排陣操練 21%
體能 跑步游水耐力舉啞鈴等 17%
槍械訓練 短槍不同距離的戰術射擊訓練 15%
反罪惡工作 處理嚴重罪案,如持械行劫,上樓搜查,截車搜疑人的技巧及排陣等。 12%
人群管理 協助遊行、示威順利進行,以及大型活動人群控制技巧。 10%
搜山技巧 主要在山上進行搜捕工作 6%
其他 機場大型空難事故、脅持人質、保護政要等訓練 19%

   

  

(

 

 

 

Emergency U

衝 鋒 隊 Emergency Unit


多名衝鋒隊隊員抵達現場荷槍實彈搜捕疑犯

簡稱E.U.,顧名思義,衝鋒隊是警隊入面站在最前線的一隊,衝鋒隊主要功能是在緊急情況作出迅速回應包括 999 電話召喚,並且快速增派軍裝人員到場撲滅罪行。

衝鋒隊在各區有一個總部和四支分三班輛值的小隊,各隊均有四個軍裝警員及一個便衣探員,其中一個軍裝為警長,負責指揮整隊及架駛衝鋒車(EU車)
衝鋒隊會配備不同槍械及裝備
,以方便執行其前線職務



    圖為衝鋒隊隊員執勤

 

 

 

水 警 Marine Police

水警的職責是維持香港海域的治安、在本港海域範圍內執行香港法例、防止從水路來港的非法入境活動、負責在本港及鄰近海域進行搜索和拯救的工作。水警每更當值24小時,工作1天,放假2天。巡邏艇上分2組輪班工作。4小時執勤(On duty)如駕駛船艇等;4小時候命(Standy By)負責檢查船上的設備。

        

水警小艇隊在一九七九年成立目的是為了打擊非法入境人仕重點對付淺水區域包括本港東北面及后海一帶的非法入境活動並且接替當時撤離這項任務的英國海軍陸戰隊第42突擊隊LIMA中隊

一九九一年成立的特別部門:反走私特遣隊,他們負責打擊走私活動的工作,該部隊水警人員在岸上的警務人員、海關及政府飛行服務隊各方面協助下,利用充公回來的快艇追捕走私客。

 

 

 

交通部 (Traffic Police)護送組(FEG)

他們直屬行動處處長。警隊護送組(FEG)由五個陸上總區約五十二名交通部人員組成,主管為西九龍交通部執法及管制組警司及總督察。

          

 

 

 

 

爆炸品處理組 (Bomb Disposal Unit) 
俗稱拆彈組,1971年成立,共有八名成員,分別為四名拆彈專家及四名拆彈人助手,組成四隊,每隊兩人。該組職員的專業技術及訓練均達國際水平。負責陸上及水中一切爆炸品的處理工作。該課亦為警務人員提供與爆炸品有關的訓練,並負責檢查有關警隊彈藥及爆炸品的儲存設施。

類別

數量

裝備:

功能

拆彈專家及助手 

8 

重六十磅防爆炸保護衣 

可在任何環境下拆彈 特別適合處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遺留下來的炸彈 

拆彈車----獨眼龍 

2 

一支水炮 

體型較小,適合在狹窄環境拆彈能在石屎地行走  能處理懷疑爆炸品及自製炸彈  可遙控遠距離拆彈 

拆彈車----威霸龍 

4 

三支不同口徑的水炮 

體型較大,具有七種拆彈武器一支散彈槍,機械長臂, 在碎石、沙地及草地上活動自如。可遙控遠距離拆彈。  能攀爬四十五度餽斜坡 

 

 

 

 

警犬隊 (Police Dog Unit)

成立1949年,英文簡稱PDU,當時成立目的是負責協助警方拘捕偷渡客。時至今日,香港共有126頭服役、受訓及初生的警犬。當中有負責搜索槍械及危險爆炸品的史賓加警犬(English Springer Spaniel) 雖然只佔12隻,佔全數的10%,但是在PDU中擔當一個重要角色。
日常市民最常見的巡邏警犬,則多以狼狗(German Shepherd)為主,除此之外,亦有都柏文(Doberman)以及洛威拿(Rottweiler) 。巡邏警犬主要接受一些獨立性及一些進攻訓練。訓練牠們的獨立性,可以在不需要在領犬警員的陪同下單獨追捕疑匪。至於緝毒的拉布多追蹤犬(Labraador Retriever) ,全港共有7隻。

接載狗犬所用車輛, 車頭右下角用紅色印上 PDU

 

 

 

重點搜查隊 (Force Search Unit) 

1992 年成立,成立至今已有五百人,每位搜查組人員均要接受三星期搜查訓練。他們經常從外國引入先進搜查儀器。如1997年月該隊引入英國ERA Technology 公司的新雷達搜查儀器
隊的搜查組逢有大型活動都會出動,好似政權移交大典世界銀行年會,搜查組連同警犬隊(PDU)都會搜查現場,確保場地安全
搜查組共有四十三隊,但並不是四十三隊每時每刻都在總部 on duty,搜查組基本上只有一個總警司兩個總督察長駐警察總部,其餘既隊員各有自己的職務,有ASUEUPTUCID,而督察級就屬於搜查組顧問,搜查組顧問會學習領導才能訓練。不過每隊人都會Stand By侯命兩個月,兩個月內有需要出動如: 搜查爆炸品、毒品或屍體,就由該隊負責。兩個月後又有第二批搜查組隊員侯命

 

 

 

快速應變部隊 (Quick Reaction Force) 

「快速應變部隊」隸屬新界北總區的一支特別隊伍,成立時間只有三年,該隊現任指揮官張錦全警司解釋,「快速應變部隊」的英文名稱為「Quick Reaction Force (QRF)」,因此警隊中人又叫他們「大Q」。
「大Q」招收的成員,主要是剛在機動部隊服役完畢的警員,由於在 PTU 期間操練頻密,故隊員的體能均處於巔峰狀態,否則難以勝任經常要攀山涉水及在野外埋伏、追捕非法入境者的工作。

                                         快速應變部隊 過去三年拘捕人數:
年份 非法入境者(I.I.) 逾期居留的人士 違反居留條件
1999 323 659 502
2000 127 382 316
2001(直至31/11) 156 492 144

一九九七年,「野外巡邏支隊」正式與邊境警區合併,其中三支大隊分別合併進三個警區,剩下的一支大隊,其中一個小隊被分拆到隸屬天水圍警區的尖鼻咀警崗,餘下的三個小隊獨立組成為現時的「快速應變部隊」,駐守於新界北總區執行反偷渡工作。                                                                 

快速應變部隊的編制跟機動部隊的形式相似,三個小隊每隊各有四十一人,再加上總部六人,整體編制為一百二十九人。至於任務方面,「大Q」首要是隨時向邊界地區提供快速支援能力;其次是根據在新界北總區內搜集得來的線報,或按其他總區的特別要求,預先計劃一些搜捕非法入境者的行動。第三則是應付在新界北總區或其他總區發生的大型非法入境者登陸事件;而最後一項任務是在警隊內部作為一支警務處長後備部隊,如有大型活動,會奉召到場維持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