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三大特別部門   
              
Special Department of Hong Kong Police Force

 



特別任務連  (Special Duties Unit)

機場特警隊 (Airport Security Unit)

要員保護組 (VIP Protection Unit)

 
機場特警隊 (Airport Security Unit)
機場特警的官方名稱為機場保安隊,英文簡稱ASU,於1977年成立,現有87人,隊員分別由警員至高級督察階級組成。

隸屬機場警區,其主要職責是保障港國際機場的安全擊。保安隊的職務包括軍裝巡邏機場及其範圍內的建築物、在截獲武器的案件中提供協助、以及其他由機場區指揮官指派的保安行動。人員亦須參與每日的體能訓練及每星期的進修訓練,確保有充分準備應付事故。

申請加入ASU的人員首先須進行三天的初步遴選及詳細體格檢查。初步遴選結束後,獲挑選繼續接受遴選的人員會接受為期5週的基本訓練。

 


 

 

 

 

 

特別任務連 SPECIAL DUTIES UNIT

簡介:-

SDU的成立首先要追溯到1971313,有一架菲律賓航空公司客機被兇徒騎劫到香港,事件轟動一時,雖然最後事件得以妥善處理,但香港警察方面就擔心日後再有同類的恐怖活動發生,遂於1973年成立了一支神槍手隊,直至1974年香港政府有感被日益增加的國際恐怖主義威脅,於是在同年7月將神槍手隊改編成一支反恐怖隊伍,並改名為 " 特別任務連 (SPECIAL DUTIES UNIT)簡稱:特警隊(SDU)"。成立初期,SDU沿用當時警隊之武器及定下自己的策略。但於1978年警隊高層要求英國方面的軍方特種部隊SPESIAL AIR SERVICE (SAS)SDU作出實力評估後,SDU在裝備和策略上作出了很多改變,並以SAS為藍本。後來SDU便自行發展了自己的訓練計劃及設備,並聯同海外的特種部隊或反恐怖隊伍,於香港或當地進行訓練與交流。時至今日,SDU曾多次出動,包括圍捕悍匪或水浸救人,都屢建奇功,更被廣大市民冠以"飛虎隊"之稱號。

 

部隊架構:

SDU係隸屬警察機動部隊(PTU),並駐守粉嶺的機動部隊總部內。而成員約有100  ,階級由警員至總督察,並由1名警司出任指揮官。其編制共分3組,分別是訓練 及支援組;行政組和行動組。所有成員均曾接受過PTU之訓練,再經過每年的自願 招募成功通過遴選,才可參加SDU為期6個月之基本訓練,而於被訓練後將因其個人長處分派往行動組的其中之一,即陸上攻擊隊;水上攻擊隊或狙擊隊。被派往水上攻擊隊的人員需另外接受3個月之水上訓練,所以其共需受訓 9個月才正式加入工作。訓練組方面所有教官均曾駐守於SDU,在有需要時亦可動員他們支援行動。而支援組則有醫療支援隊及快艇隊。醫療支援隊是曾受醫療訓練的人員,可於行動或訓練中提供救傷服務。行政組是負責一切行政方面的事情,包括軍械庫;裝備;運輸及聯絡支援,並於行動中作為情報分析中心。 

裝備:- 

SDU 所使用的裝備有多種,並隨著時代轉變及行動所需而加入或更換新種類的武器或設備。而基本武器方面,手槍主要使用的型號為"白朗寧"半自動手槍,但亦有隊員隨個人喜好及習慣而改用其他型號的手槍;<例如Glock17>。而中距離武器方面,隊員多數配用制式的MP-5衝鋒槍。而其他常規武器則有: 散彈槍 、狙擊槍、催淚彈槍、手擲催淚彈、聲響彈等。在設備方面則有: 避彈衣、防彈盾、防彈頭盔及爆破裝備等。
 

 

 

 

 

 

 

 

 

  G4要員保護組
VIPPU是香港警隊內一支專門負責保護要員(Very Important Person)的隊伍。因為香港係一個國際大都會,每年有不少地位顯赫的各國政要或國家元首到訪香港,而跟據國際公約所定,本港警方是有責任保護有關到訪的VIP的安全。而且本港的行政首長及有關被界定為VIP的官員亦是需要VIPPU的保護,所以香港警隊內就存在著這支隊伍。而VIPPU是屬於警隊刑事及保安處所管轄,而為何稱之為G4,是要從前港英政府講起,當時警隊內仍存在著政治部(Special Branch),屬下有多個部門(用英文字母排列部門),其中要員保護組正處身於G部門的4,所以稱之為G4